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4〕27号)、《衢州市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衢医保联发〔2024〕7号)、《衢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衢医保发〔2024〕49号)等文件规定,经前期受理、综合评估等各环节,现将下列单位确定为龙游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附件1),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570-7012204。
龙游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