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属开发区政工部,各参保单位:
为加强依法征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足额征收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9号),现就做好2019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2019年7月15日—8月31日
二、缴费基数规定
根据鲁医保发〔2019〕59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缴费基数,按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383元(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2019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269元,上限为16346元。
参保单位应按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缴费职工个人以本人2018年月平均收入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该申报数低于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即3269元)的,调整为3269元;高于300%(即16346元)的,调整为16346元。2019年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3269元及16346元保底封顶,据实申报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基数的组成按《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含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缴费申报时,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在月缴费基数下限(3269元)至上限(16346)之间申报缴费基数。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保保险和生育保险,其缴费基数不再单独审核,仍沿用原来办法,使用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申报时,只需提供《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附件)、养老审核后的花名册及电子版格式即可。
2、参保单位申报完缴费基数后,有人员变更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减表及电子版格式。
3、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其中,单位按
缴费基数的7%缴纳,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
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其中
单位10元,个人5元),按年征收;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缴纳标准为单位缴纳每人每年
36元,个人缴纳36元,按年征收;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1%缴纳,个人不缴费。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征收账户变更情况如下
收款户名: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收款账号:37001858608050149271-0001
开户行名称:建行聊城市中支行
2、表格下载:登录聊城市医疗保险信息网(资料下载区)自行下载医疗保险征缴相关表格(也可使用养老保险的表格)。
3、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一经确认,须立即缴纳社会保险费。自2019年9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
基数申报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市医保中心基金征缴科联系。
联 系 人:尹东生、刘伟
联系电话:2189179、2189253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
附件:
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根据聊医保发〔2019〕31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承诺,2019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且按照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如实申报,应计入缴费基数的部分全部计入,并将每名职工2018年度全年工资总额与2019年缴费基数对全部职工进行了公示。无漏报缴费人数,少报、瞒报缴费工资基数,少缴、漏缴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险保险费的现象。全部数据和内容真实有效,职工全部认可,并在《职工缴费花名册》上签字。如有不实或事后审计查出问题,或出现职工投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我单位自愿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