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医院制剂申报纳入烟台市2017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18﹞58号)要求,在指定申报日期内,全市共有10家医疗机构申报了40种医院制剂。经审核,有3种已经在我市《药品目录》内。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医疗专家对剩余的37种医院制剂是否纳入我市《药品目录》的进行评审,确定以下34种治疗性医院制剂拟纳入下一步价格谈判范围。评审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了全程监督。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6日至9月1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拨打电话6896213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