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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家医保局整合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发布时间:2025/1/6 8: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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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563项技术规范项目映射整合为125项。

  《指南》将眼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检查、非手术治疗和手术治疗三大类。在眼科检查下,根据不同检查目的分别立项,对可能存在重叠的眼科检查项目,如“眼压检查”和“眼压检查(青光眼激发)”,明确不得同时收费。在眼科治疗和手术分类下,根据青光眼、眼底、角膜、眼外伤、眼整形等类别设立价格项目。

  《指南》关注儿童近视、弱视问题,设立多个检查治疗项目。例如,设立“散瞳验光”“显然验光”等验光项目,便于医生更准确获得屈光度数。设立“视功能训练”价格项目,便于远视、弱视、斜视等视障儿童通过专业的视觉刺激和练习,改善视觉功能。同时,考虑到医务人员需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随时确定和调整康复训练时长,《指南》明确单次以半小时为基础计价。

  《指南》在规范统一现行价格项目的同时,对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情况和复杂操作,实行复杂情况单独立项。例如,为配合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指南》中明确设立人工晶状体植入费。青光眼作为一种常见眼病,主要由于眼睛房水循环障碍导致眼压升高,在老年人中发病率较高。《指南》考虑恢复房水循环不同方式在适用人群、技术难度、资源消耗间存在差异,设立“小梁切除、小梁切开、非穿透小梁手术、施莱姆氏管成形”等多个项目。

  针对眼科医疗服务中美容类项目的特殊性,《指南》在计价说明中明确眼袋整形术、重睑术(双眼皮手术)等属于美容整形常用项目,供各地在制定价格管理方式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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