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我中心认真审核连云港高新区云林医院申请增加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的材料,并开展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认定符合增加条件,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 连云港高新区云林医院 负责人:杨江
地址:高新区南城镇北门外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本次公示期从2022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18-85683272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