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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市本级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重新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的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1/31 8: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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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医保规〔2019〕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省定纳入标准和程序,对2022年度市本级4家定点医药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重新纳入医保定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并与其签订了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人员积极监督。

       监督电话:7590219  7590220  7590221  7590229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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