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5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参保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结合我市实际,市医保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修改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并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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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