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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6 9: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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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贵阳贵安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贵阳贵安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2022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贵州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贵阳贵安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试点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工作方案》《贵阳市“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成立贵阳贵安“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  松  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  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金  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周  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区(市、县)医保局负责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陈  玮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燕  山  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处长

 杨  飞  市医保结算中心副主任

肖  炜  市医保事务中心主任

孙  菲  市医保结算中心公共服务管理部主任

刘  鹏  市医保结算中心公共服务管理部副主任

王  勇  市医保结算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征缴部副主任

徐  颖  市医保基金监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  啸  市医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试点(见附件1)建设工作,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事务中心负责“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试点具体建设工作、业务指导培训,进一步推动更多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下放,参照试点建设标准(见附件2)下一步在全市分批稳步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各区(市、县)医保局要高度重视“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试点建设工作,强化省会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统筹、抓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将责任明确到个人,确保工作安排落地落实,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二)乡镇(街道)依托综合服务大厅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依托便民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合理配备乡镇(街道)、村(社区)专(兼)职医保服务力量,采取轮流派驻、委托服务、授权服务等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依托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设置医保服务站。

(三)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事务中心在认真对照《贵阳市“15分钟医保服务圈”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将更多医保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两定机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并及时更新基层医保公共服务事项规范,推进基层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管理,坚决杜绝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四)进一步厘清医保经办服务层级功能、权责划分和业务流转,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推动更多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办理。

(五)各区(市、县)医保局、局属各单位要全力推动试点建设工作,不断研究、探索、总结经验,对于试点建设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以信息、简报形式向市局报送,结合实际加以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要素保障。各试点地区根据《贵阳贵安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试点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工作方案》(筑府办函〔2022〕114号)要求落实保障措施;各区(市、县)医保局要加强指导,确保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沉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市医保局结合试点打造和基层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从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补助经费中给予适当奖补。

(二)强化培训宣传。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事务中心、各区(市、县)医保局要围绕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负责医保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经办人员的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围绕“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试点建设,聚焦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经办服务、便民惠民举措等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确保试点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医保局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定期督查、通报各地推进情况,区(市、县)医保局负责对辖区内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不间断、不定期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确保试点乡镇(街道)、村(社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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