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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3 1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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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广州地区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205号)转发你们,于2025年10月15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结核分枝杆菌rpoB基因和突变检测(实时荧光PCR法)、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和分枝杆菌鉴定-荧光PCR熔解曲线法为新增试行期项目,各医疗机构应主动下调备案价格至治理目标水平及以下,并按规定重新备案后方可开展实施。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

粤医保函〔2025〕205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精神,为规范连续动态血糖监测和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推动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水平更加公平合理,促进地区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相对均衡,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现就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

  按照治理目标要求,调整我省连续动态血糖监测项目价格(详见附件),各地在不高于省最高限价范围内公布具体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结核分枝杆菌rpoB基因和突变检测(实时荧光PCR法)、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和分枝杆菌鉴定-荧光PCR熔解曲线法为新增试行期项目,各地医保部门指导医疗机构主动下调备案价格至治理目标水平及以下。同一地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价格保持相对协同。

  二、治理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和价格执行的指导监督。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三、执行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应在2025年10月15日前公布并执行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价格,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反映。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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