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30种抗感染类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计办价格〔2001〕1492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国家计委办公厅此次公布的19种单独定价的乙类药品在我省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从2002年1月20日起执行。
二、对附表所列企业的单独定价药品,国家计委将组织有关方面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际质量标准达不到提交给论证会的药品内控质量标准的,将取消其单独定价资格。
三、附表未列名企业生产的抗感染类药品,一律按国家规定的统一价格执行。
四、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附表:19种抗感染类单独定价乙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表:
19种抗感染类单独定价乙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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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药品通用名 |
药品商品名 |
剂型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零售价格 |
生产企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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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氨苄青霉素钠/舒巴坦钠 |
优立新 |
注射剂 |
750mg(500mg/250mg) |
瓶 |
41 |
辉瑞公司 |
原研制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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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他西林甲磺酸盐 |
优立新 |
片剂 |
375mg(250mg/125mg)×10片 |
盒 |
96.9 |
辉瑞公司 |
原研制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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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洛西林钠 |
拜朋 |
注射剂 |
1g |
瓶 |
42 |
拜耳公司 |
原研制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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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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