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拟制定的部分西药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具体见附件。对公示价格有意见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提出,有文字差错的也请一并提出。
我处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楼三楼江西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邮编:330046,联系电话,0791-6224898;联系人曾曼萍,电子信箱:zengmp@jxdpc.gov.cn。
我处已受理拟参加今年我省药品招投标的西药定价申请,还有部分仍在审核中,我们将尽快审核。
附件:部分西药最高零售价格公示表
商品价格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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