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根据湖南省医保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经测算后,制定了全市综合诊查、麻醉、妇科、产科和血液5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拟新增综合诊查类项目36项、麻醉类项目27项、血液类项目15项、妇科类项目98项、产科类项目45项,拟废止现行综合诊查类项目67项、麻醉类项目16项、血液类项目20项、妇科类项目125项、产科类项目37项,修订麻醉项目3项、产科项目2项(详见附件)。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提出(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提交修改依据和理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未提供佐证资料的、未加盖公章(或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无联系方式的、超过公示期的意见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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