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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市级抽查复查工作(市本级)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2/10/14 17: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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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报价单位:

    我局拟于2022年10月-11月对市本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市级抽查复查,现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请你单位进行书面报价,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服务商应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壹份,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如下:

1.报价函;

2.服务商主要资质扫描件,须包含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服务商认为可以提供的资质证明;

3.询价响应文件必须用信封密封封装;

4.不按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21日)前送达。

联系电话:0831-8209059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地址:叙州区南岸街道酒都路59号宜宾市医疗保障局1211室

附件: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市级抽查复查工作(市本级)的方案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市级抽查复查工作(市本级)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中“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中“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行按服务绩效付费”精神,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结合我市实际,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市级抽查复查,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市级抽查复查(市本级)购买第三方服务。

(二)项目范围:对4家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检查文书。

(三)项目周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止。

二、项目内容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被检定点医疗机构2020年1月1日以来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重点查处: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串换、虚记高值耗材以及虚记药品等行为;通过篡改患者基金检测结果报销医保待遇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针对提供血液透析服务的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虚记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1月,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三、第三方资质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三方机构须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高质量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第三方机构需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设施设备,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范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和信用状况良好。

(四)第三方机构需具有成熟的专业队伍,配备不少于10名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应包含财务会计、医学、信息等专业人员,其中医学专业应不少于5人,至少2人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四、费用标准

计费方式为基本费用加绩效费用。此次询价仅针对基本费用,绩效费用按此次现场检查中查实追缴违规金额的5‰计付,最高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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