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现场评估,集体审议拟同意我市下列5家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
1
|
隆昌市陆壹捌大药房
|
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锦林尚品1-1-1-14
|
|
2
|
内江百信锦晟药房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中山路三段208
|
|
3
|
隆昌市响石镇响石社区潘贤方卫生室
|
隆昌市响石镇响石社区中心街西段40号
|
|
4
|
隆昌市云顶镇德星村陈狄卫生室
|
隆昌市云顶镇德星村7组
|
|
5
|
隆昌立安堂诊所
|
隆昌市古湖街道春光路一段24.26号
|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隆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
监督电话:0832-3990796、3910616(医保稽核股)
隆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