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股室,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医保中心发〔2021〕5号)和《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来医保发〔2019〕36号)有关规定,我中心综合对申请药店的资料审查、实地评估等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忻城广场分店等6家零售药店为我县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1.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忻城广场分店
2.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忻城芝州二路二店
3.忻城县红渡镇平价大药房
4.忻城县锦滨苑城中大药房
5.广西杨强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忻城分店
6.广西杨强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忻城果遂分店
忻城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