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82号)文件,我局通过省定原则、座谈交流,拟定了洛阳市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标准。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4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价采科,无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379-6551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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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