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日。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为尽快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本次建议征求时间确定为7天。
二、提出建议的方式
通过信函或电?邮件方式将修改意?和建议反馈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请注明提出修改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主要内容
2022年10月,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0号)、《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63号),明确以下事项:
(一)调整优化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元、3000 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为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 元、100元、120元、160元、200元、240元、280元。并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应的政府补贴为40元。
(二)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至110元;从2022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15元。
感谢社会各界的?持和参与!
联系?:张友琼
电 话:0831—510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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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