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的规定,为了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申报工作,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动态管理,更加方便人民群众,根据《关于开展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开展第二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6日
二、申报方式
登录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线上申报。
申报网址:http://ybj.baotou.gov.cn/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更加便于医药机构申报办理,故采取不见面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将通过“医药单位预申报系统”进行网上预申报,申报时需上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申请表等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审核合格的医药机构登录“医药单位预申报系统”网址:http://ybj.baotou.gov.cn/统一参加线上考试,
考试时间:5月23日上午10:00至11:00结束。对考试通过的医药机构,由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进行验收,组织评估小组对现场核查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评议,所有流程均符合要求通过后,进行预公示并预签订协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最终审核通过后协议生效)。两定医药机构再次将审核过的基本信息、标准数据动态维护到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开通。(注:所有签订协议的机构,国家医保局审核未通过,本协议无效)
第一批审核未通过的医药机构,请于2022年5月5日再次办理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因审核资料未通过的医药机构请再次修改上报信息重新提交。
2.因测评考试未通过或未参加测评考试的医药机构请在5月23日再次参加考试测评。
3.因实地核查未通过的医药机构请尽快按要求整改,等待第二次现场验收核查。
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各项业务办理时限有可能相应延长,将根据我市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相应进行调整。
四、各旗县区咨询电话
如有需要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昆区: 15598373198
青山:3616140
东河:13634726664
高新: 5358312
九原:15598488883
固阳:6860409
土右:8880898
石拐: 8713811
白云:8510318
达茂:15384874180
市级:6980523
五、其他要求
申请详细条件、流程及相关材料,见附件。
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