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医保管理服务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我们对全市2022年医保管理服务工作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了拟予督查激励的县(市、区)名单,现予以公示。
拟予督查激励县(市、区)名单:肥城市、岱岳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意见,反馈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38-6999598
传 真:0538-6998875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