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医药机构的公平竞争,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的要求,以“供需平衡、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西藏自治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藏医保〔2023〕18号)精神,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8家申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经2025年第10次局务会审定,现将评估合格的2家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1、西藏藏西医结合医院(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北街道樟木新区风景楼8号)
2、桑珠孜区紫丹玛扎德西路药店(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西路第三小学对面门面房)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有疑义的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通讯地址:日喀则市黑龙江中路22号(市医疗保障局403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联系方式:0892-8954770
传 真:0892-8954767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