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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21 16: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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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马鞍山市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估方案》有关规定,含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审查申请材料、现场评估,现对拟确定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2日-1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555-4326569,电子邮箱hsxybj2019@163.com)。

 

含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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