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3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名称:连云港奥丽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奥丽口腔诊所
法人:陈建国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1号映象西班牙38号农贸市场02
2.名称:博雅口腔诊所
法人:沈明飞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馨香路上海之春二期3-31号
3.名称: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星辰店
法人:陈婷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5号楼底层东起第二营业房第二间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