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现对终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
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终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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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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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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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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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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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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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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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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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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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康轩阁药品零售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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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宏业路255号
安徽财经大学1号学生宿舍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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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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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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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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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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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晟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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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沁雅锦绣城S3号楼延安路商A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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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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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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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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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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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仁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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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锦绣香堤B区19号楼底层商业1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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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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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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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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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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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绿十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水华庭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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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山水华庭61号楼1层东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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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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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
超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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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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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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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金伟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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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治淮路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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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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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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