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莆田】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6 16:29:23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县区医保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闽医保〔2022〕81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等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2〕119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莆田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审核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病理分子诊断、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等项目价格结构,满足患者医疗需求,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的需要,经研究并报省医保局审核通过,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等价格项目

(一)调整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项目编27070000301)价格。

(二)修订组织/细胞荧光定量核酸多聚酶链式反应检查诊断(项目编码270700007)说明栏内容。

上述项目价格调整及项目修订详见附件1。

二、调整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按照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工作要求,现对莆田市2022年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项目价格调整详见附件2。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实施跟踪监测。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我市政策实施的跟踪监测,按照临床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的要 求,督促医疗机构提供质价相符的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诊疗和 收费行为。

(二)做好信息系统维护与更新。各有关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