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解除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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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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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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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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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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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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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镇庆丰村团结组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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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镇庆丰村团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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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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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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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尧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曙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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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渡镇建设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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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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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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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张溪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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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溪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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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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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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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健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山街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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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青山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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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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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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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老百姓汉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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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渡镇东流路百悦星城15幢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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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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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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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康利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流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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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镇长江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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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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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