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宜宾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宜医保办〔2024〕48号)规定,经巡司镇关津村卫生室等10家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所属乡镇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估,筠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人员组织集体讨论,评估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宜宾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条件。经研究,拟将巡司镇关津村卫生室等10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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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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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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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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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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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关津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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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关津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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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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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童家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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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童家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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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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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梧桐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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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梧桐村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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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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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德面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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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德面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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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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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民主村冒鼓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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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民主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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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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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共和村龙华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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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共和村九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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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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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大乐瓦村金门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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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大乐瓦村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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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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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舟镇景阳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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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镇舟镇景阳村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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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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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舟镇云岭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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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镇舟镇云岭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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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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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舟镇红旗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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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镇舟镇红旗村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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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日期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筠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邮编:645250 联系电话:0831-768353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筠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