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甘肃】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用药目录(试行)》通知

发布时间:2008/4/22 11:40:24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干部保健院,甘肃康复中心医院
    2005年8月,省卫生厅下发了《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药物目录》),各试点县(市、区)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为控制参合农民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可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但也还存在着一些药物淘汰更新、范围偏窄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确保参合农民利益,省卫生厅经广泛征求各市(州)、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意见,在相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原《基本药物目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原《基本药物目录(试行)》同时废止。同时,对各地申报备案或自行增加的用药品目(除藏药、蒙药外)一并废止。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