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规范整合了放射治疗、妇科、呼吸系统、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体被系统、疝、甲乳等1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现行价格平移原则测算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政府指导价,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2月25日(周四)中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意见征集邮箱。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加盖公章。
意见征集邮箱:yyjghzbcgc.ylbzj@zj.gov.cn,电话:0571-81051028。
浙江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