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医保发〔2022〕4号)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定点申请、评估审议程序,我县拟新增上林县中医医院明山门诊部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将该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公示:
上林县中医医院明山门诊部,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明山路186号。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1日。
对该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2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上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2号,上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定点服务管理股,电话:(0771)5224528,邮编:530599。
上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