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粤医保规〔2022〕10号)、《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粤医保规〔2022〕9号)规定及按上级部门部署安排,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开展两定机构协议续(重)签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续(重)签时间
1、定点医疗机构(非统筹医疗机构)安排在2025年4月15日(8:30-12:00,14:00-17:30);
2、定点零售药店:
(1)淡水、沙田、良井、平潭的药店安排在2025年4月16日(8:30-12:00,14:00-17:30);
(2)秋长、新圩、三和、镇隆、永湖的药店安排在2025年4月17日(8:30-12:00,14:00-17:30)。
二、续(重)签地点
惠阳区医保中心(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A栋三楼会议室)。
三、续(重)签需提供资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由法人授权的委托书)携带以下材料续(重)签协议:1、定点协议旧本;2、营业执照;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4、公章;5、一张一个星期内的POS小票。
请各定点机构按上述时间前往规定的地点续(重)签约,逾期未前来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的权利,将终止现有服务权限及刷卡功能。
特此通知。
惠州市惠阳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