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根据省医保局印发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过渡期通知》,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等1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整合规范了综合诊查类等17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结合西双版纳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最高限价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州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bnybzx@163.com,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17号州医保局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科,并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邮编:666100。
三、因政策执行时限紧,为确保综合诊查类等17批医疗服务项目顺利在我州落地执行,故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共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睿琦,0891—2128763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