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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日医保发〔2020〕53号——转发《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0年调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9/17 15: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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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社会事业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0年调出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鲁医保发〔2020〕52号——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0年调出工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三年内逐步消化”的部署要求,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了省增补药品2020年调出品种。现就做好调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出数量

我省原省增补药品中,28种(具体到剂型,下同)已纳入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0种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范围的药品已于2020年7月1日调出;本次再调出80种(详见附件)。

二、调出时间

本次调出品种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届时所调出药品的费用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三、工作要求

各统筹地区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平稳顺利实施。各级医保、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维护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参保患者沟通解释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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