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估、政策考试等环节,拟确定新增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龙口腔诊所、日照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海曲东路迎宾路店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稽核科反映,监督电话:0633-7670731。
日照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2月9日
附件:2022年度12月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