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医保发〔2022〕5号)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零售药店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4号)规定,经过定点申请、评估审议、对外公示、谈判协商和安装系统、签订医保协议等程序,2023年4月至6月期间,我中心确定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建设路店等85家零售药店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将上述定点零售药店的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4月至6月期间南宁市本级新增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85家)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