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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将“住院诊查费(普通)”项目二级医院价格调整为三级医院价格的90%(35.1元/次),缩小价差至10%,以支持二级医院可持续发展。
2.?救护车转运费及高层人力转运(加收)?:建议取消级别差异,实行全市统一标准,以体现成本一致性、服务公平性及政策简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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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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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诊查费(普通)”项目价格由现行的25元/日拟调整为29.5元/日,升幅18%;“救护车转运费”基础费用和里程费分别由63.9元/车次、2.7元/公里拟调整为67.5元/车次、3.6元/公里,升幅分别为5.6%和25%;“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为新项目,拟按我市现行医疗机构价格级差确定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
2.此次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项目落地执行均拟按我市现行项目价格级差确定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意见和建议拟在《立项指南》落地执行后,视条件进行的专项调整中予以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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