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对象: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医保协议约定,麻江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分别对以下2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结算服务作如下处理,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
麻江县定点零售药店退出、中止医保结算服务名单
|
|
药店
名称
|
药店代码
|
药店地址
|
处理
情况
|
中止和退出时间
|
|
麻江县药济康大药房
|
P52263500013
|
麻江县宣威镇光明村街上
|
终止医保服务结算
|
2026.4.8
|
|
贵州省骑云来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麻江分店
|
P52263501898
|
麻江县蓝欣花园
|
中止医保服务结算
|
2026.4.8
|
以上2家零售药店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麻江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