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医保发〔2021〕2号)以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3号)文件精神,青秀区拟新增南宁市青秀区丹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医疗机构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1.南宁市青秀区丹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菊路2号金菊广场1楼143号、2楼222号、3楼318号铺面。
2.南宁同步口腔门诊部,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1号南宁华润中心东写字楼第12层02、03单元。
3.南宁黄海燕诊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2号联发君澜二期5栋B205号B206号铺面。
4.南宁爱洋紫荆口腔门诊部,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1号昊壮.南湖西岸103、105、106号。
5.南宁市青秀区龙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盘古路5号惠民安居.仙葫苑7号楼101号房、103-107号房,7号楼二层201-206号房、208号房。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1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青秀区医疗保障局(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0712室,电话:(0771)5826702,邮编:530028。
南宁市青秀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