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20号)文件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3名参保人员符合吉林省省直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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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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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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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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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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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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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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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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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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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失能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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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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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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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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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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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失能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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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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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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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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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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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失能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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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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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吉林省科鉴失能评估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经办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431-12393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