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阳光医院:
根据《关于中止莆田阳光医院眼科科室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莆医稽中〔2025〕43号)文件精神,你院自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6年2月16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
2026年2月24日你院向我中心提交恢复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申请。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核查流程等7项工作流程图(2024版)的通知》(莆医保综〔2024〕161号)和《莆田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5年度、2026年度)等相关规定,中止期限已满,2026年2月25日荔城稽核分中心安排人员到院核查整改情况,经现场核查,中止期限已满,整改期间该院对眼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约谈,并建立相关制度,已整改完成,符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
经研究,同意恢复你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