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我委拟制定部分新进入定价目录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同时降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现将这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7天,对公示价格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提出。
我处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楼三楼江西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邮编:330046。
联系人和方式:
1、中成药:
联系人饶淑琴
电子邮箱:raosq@jxdpc.gov.cn
电话:0791-6224898
2、西药:
联系人:叶建国
电子邮箱:yig6461@163.com
联系电话:0791-6227185,
附件:
表1、拟制定部分西药最高零售价格公示表
表2、拟降低部分西药最高零售价格公示表
表3、拟制定部分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公示表
表4、拟降低部分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公示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