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市医保中心,各高等学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2〕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务必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涉及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由市医保中心具体组织落实。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学生参保缴费宣传动员,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按时有序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市教育局联系人:蒋宁生,电话:2915661
市民政局联系人:林春燕,电话:2823132
市财政局联系人:吴崇娜,电话:2368029
市人社局联系人:陈 亮,电话:2807106
市税务局联系人:温永雄,电话:2926175
市医保中心联系人:叶晓萍,电话:2821025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