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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关于中止兴平海超医院等三家定点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6 18: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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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我市医保部门决定中止3家定点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1.兴平海超医院。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按照《咸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4年)》约定内容,给予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910.48元,处以违约金99820.96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2个月的处理,责令其立即整改。

    2.兴平海派医院。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按照《咸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4年)》约定内容,给予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301.84元,处以违约金46603.68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2个月的处理,责令其立即整改。

    3. 乾县家家康医药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和无效处方售药等违规问题。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及《咸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年)》约定内容,根据违规事实,即日起中止乾县家家康医药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对有关问题予以进一步全面核查。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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