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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18〕84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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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市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肺结核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84号)精神,肺结核门诊和住院医保报销实行按病种付费,职工医保待遇按高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5%执行。现将豫人社办〔2018〕8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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