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农合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4〕39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50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全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有效实施新农合网上动态实时监管业务,及早谋划2015年全省新农合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全省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等进行一次系统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新农合专项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旨在推动全省分级诊疗、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新农合省级平台、网上监管、医师多点执业和“一卡通”有效使用工作全面落实,使全省新农合管理经办队伍能熟悉掌握新农合管理相关政策,提高新农合工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安全使用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平稳、有效和可持续运行。
二、培训范围和内容
(一)培训范围
全省所有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分为三个片区:第一片区(平凉市、庆阳市、天水市、陇南市),由庄浪县卫生局承办;第二片区(兰州市、定西市、甘南州、临夏州),由岷县卫生局承办;第三片区(白银市、武威市、金昌市、张掖市、嘉峪关市、酒泉市),由会宁县卫生局承办。
(二)培训内容
分为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两大类,以短期培训为主,政策、理论讲解、规范文件解读、经验交流互动、实地操作演练与现场观摩等相结合。重点围绕分级诊疗工作展开,主要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即时结报和异地结算;县乡两级定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单病种定额付费等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新农合省、市、县、乡、村五级平台网上监管、《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目录(2015版)》、“一卡通”有效使用、患者就诊“先治病、后付费”就医模式的实施以及新农合基金管理等内容。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委托平凉市、定西市、白银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充实有关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分片负责全省专项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 资金安排
本次培训安排中央补助甘肃省公共卫生专项培训资金50万元,分别下达至各承办县卫生行政部门。具体培训工作分别由庄浪县、岷县、会宁县卫生局负责完成。(资金分配计划见附表)。
(三)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农合培训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资助项目,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片区具体培训计划,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配备综合能力强,业务技术精,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此项工作,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三)认真总结,撰写报告。专项培训工作结束后,各片区要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分析,搜集整理有关原始资料,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新农合管理中心。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