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3家村卫生室予以终止协议。
被终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向参保人解释说明。未公告或解释说明,导致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医药机构承担。
特此公告。
桐梓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桐梓县2025年终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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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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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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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娄山关镇东山村蔡家湾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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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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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城郊社区上河坝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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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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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大河镇罗溪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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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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