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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翻印《关于加强医保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3/23 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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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8号)翻印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

鲁医保发〔2020〕8号

关于加强医保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保中心:

2月2日,省医保局向全省医保定点药店发出了《戮力同心,共抗疫情,山东省医保定点药店全力抗击疫情倡议书》,山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代表全体会员积极响应倡议,全省医保定点药店积极组织货源,保持价格稳定、强化联防联控,践行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为更好发挥定点药店的优势作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定点药店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

全省医保定点药店分布面广、数量众多,为广大群众问医购药提供了便利服务,也具有疫情防控早发现、早预警和宣传普及防控知识的天然优势,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一线力量。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快医保基金结算进度,切实保障定点药店正常运转。实行虚拟个人账户的市,对医保定点大型连锁药店可实行预付部分医保资金措施,主要用于保障医保定点药店应急采购防疫药品、口罩、消杀用品等疫情防控产品。

二、做好定点药店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导

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指导医保定点药店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响应省医保局《倡议书》,严格定点药店自身防护,从业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坚持每日清洁消毒;严格执行进店顾客测量体温要求,对发热、咳嗽等顾客及时进行登记并建议其按疫情防控要求就医检查,同时向所在乡镇(街、居)疫情防控机构提供信息;发动各方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全力保障防疫药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与疫情防治相关的商品货源调配,尽最大努力补充门店货源,保障居民需求。

三、进一步强化对定点药店的协议监管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鲁医保发〔2019〕85 号),结合各地医保政策,将医保定点药店响应省医保局《倡议书》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内容,切实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评价考核,严格落实“四纳入、四退出”的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医保协议执行的严肃性。对医保

定点药店消极应付,没有采取联防联控措施的,各市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出售假劣药品和防护用品的定点药店,情节严重的按协议管理给予暂停结算、限期整改等处理;对性质恶劣或受到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罚的,予以解除定点协议。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印发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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