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贵州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1〕27号)文件,建立健全安顺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职工门诊保障问题,市医保局制定了《安顺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确保安顺贵阳两地政策同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1日。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意见(同时需提供可编辑电子文档),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asylbzj@126.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北山路11号安顺市医保局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