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大亚湾区卫计局、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市直有关公立医院: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要求,决定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纳入我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72个(附件1),纳入我市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1个(附件2);2、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个(附件3);3、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3个(附件4),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个(附件5)。有关项目实施的要求如下:
一、纳入市场调节的51项和新增的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34号)等规定,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定价,并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
纳入市场调节价、新增、修订和取消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0年11月20日起执行。
二、实行政府定价的172个项目(附件1),请各县区通知有关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成本测算工作,具体上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我局将根据成本测算情况制定项目价格。
附件:
1.纳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纳入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