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群众:
为建立我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铜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25日前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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