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8月17日公示了部分药品拟定最高零售价格(零售指导价格)。根据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处对部分药品拟定价格做了调整安排,现再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价格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提出。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楼三楼江西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邮编:330046。
电子信箱:西药联系人,叶建国,联系电话86227185,电子邮箱:yjg6461@jxdpc.gov.cn;中药联系人,饶淑琴,联系电话86224898,电子邮箱:raosq@jxdpc.gov.cn。
附表:部分药品拟定零售指导价及最高零售价格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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